工伤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04:36
我爸爸去年10月在工地工作的时候,把脚摔折了,经过劳动局调解,赔偿我爸爸的损失.但是,他们老板让我爸爸写下,"此事一笔勾销,从此在也不关他们公司的事情",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如果我爸爸写了,是不是也没有法律效力!?谢谢大家了!

不知道你的 父亲有没有上工伤保险,如果公司一次性赔偿了你们所有的损失,那这个字条有什么意义,难道怕你们再来要账?那他们也太搞笑了吧。
如果他们的赔偿远不及你们的损失,你们仍有权利主张权利的,这也是公司应承担赔偿义务。这个字条当然就没有效力,关键是你们要衡量已经给的赔偿是不是囊括了你们所有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缺哪一项就接着要,不给的话完全可以提起诉讼

祝你的父亲早日康复

我认为,这样的条子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能证明当时是基于无奈那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