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欠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33:00
离婚的时候老公还欠我一笔钱,协议上规定3年之内还清,可时间过去一年多了他一分钱还没还,向他要他却常常以没钱做借口.该怎么办?请律师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

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后,这就属于单纯的借贷关系了。
你们约定三年内还清,是否有约定具体的还款办法,比如,要求他每年换多少等情况。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他只要在三年内还清就可以,你在此时无权催告,让他还钱。如果有约定,则可以以约定要求他还钱,他不还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样简便省时。
三年期满,他仍未还钱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还钱并支付利息。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你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是否请律师根据您自己的情况决定。

现在也可以起诉(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认为对方在3年内根本不可能还款-证据)

或者好好等,等三年期到了再去要,如果不还就起诉。

注意时效的问题,从你认为自己的权利受侵害起2年。错过了时效法院就不能保证你的胜诉权了,但是你还是可以诉讼,因为你还没有丧失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