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后的公司要求交罚款,这样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02:53
我08年4月在某公司提出辞职,当然合同期没到,我也没有提前一个月申报,当日说的然后就离职了,现在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要求我交罚款,是记大过处!而这个罚款是在规定里出现的,我们的合同是说按照规定来.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你没有提前申请的话这个做法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辞职前的一个月前向所在公司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给部门领导人签字,并自己留一份做为自己备份,如果不提前提出辞职,擅自离守对公司带来的损失由个人负责,或者根据当时双方签定的合同金额进行赔偿处理。
解决的办法是:双方协商,你最好和单位领导协商,找个适当的理由或借口解释为什么要辞职,尽量让对方同情你。

合法,你只能交钱了。

没办法啊,合法,但是就看对方是不是愿意协商解决了

先看当时的合同对辞职是怎么约定的,不一定要交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