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求助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19:14
我武汉市人 今年33了 24岁毕业以后就在武汉市政府所属的一个部门开车 一直到现在 今天新的劳动法出台 单位要把我转到劳务派遣公司 我没有意见 只是要求它们给我补齐全部的保险 我和单位的领导谈过 好象全部给我补齐有困难 我和单位2004年签过个一年的聘用合同 后来我记得短短絮絮的签了2次还是3次 不过我觉得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我工资定的400块工资底于武汉市中心城区最底工资标准 合同中说有100块是给我让我自己去交养老和医疗保险的 每个月拿到手的750块 以前是想在这里做长了 可以转进来 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大致情况是这样 请帮我分析下 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应该得到什么 如果我申请仲裁 我以后还可以在这里工作吗?
我现在想问 除了一年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以外 我是不是可以申请仲裁 让单位补缴我的保险啊?还有就是我和单位签定的合同是不是可以视为无效合同啊?因为工资底于武汉市中心城区最底工资标准 还有合同里提到的保险自己交纳的问题 也是属于无效的 是这样理解的吗?

你的单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所以你可以去申请仲裁/
但是,一般来说,以中国的国情,申请仲裁要公司赔偿之后,还能在该公司做下去的几乎没有,更不要说你是在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了.
一般和单位仲裁甚至对簿公堂的,都是下决心离开该公司的了/

社会保险应当由企业代扣代缴,因此公司的做法不对。具体详细解答请关注我在易趣及淘宝网的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