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疑问,高手来指导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3:48:09
我本身不是学习法律的,下面是我自己的理解,有不对的请一一都指出来谢谢!
1行政诉讼和复议,都是当事人对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的不满。
2诉讼的部门是法院(有检察院吗?) 复议的部门是该部门或它的上级部门
3复议是对行政行为不满,诉讼是不仅是不满而且忍无可忍了还要告行政部门。所以行政诉讼的范围要大于复议。
4假如一个公务员给了一个警告处分,他要想提出诉讼,是不是就是这里说的行政诉讼?
第4个说错了,在此重新说下。
假如一个公务员给了一个警告处分,他要想提出申诉,那么这个就是行政申诉了吗?这个申诉的机关是不是就是给予警告的部门或者它的上级部门?假如申诉还是不满意的话,是不是就要提出行政复议了?假如还不满意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1、你可以这么理解
2、诉讼的部门只有法院,行政复议是他的上级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比如:不服民政部行政行为你可以向上级民政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复议和诉讼其实性质差不多,只是途径不同,没你说得那么严重,关于范围不是绝对的
4、这个法律关系由公务员法调整,另外你举的例子不属于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