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3:44:25
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许某驾车经过被征收,认为这是属于乱收费,他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为什么?

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复议的话,可以提出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而提起行政诉讼则只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不能审查规范性文件,也就是提起诉讼只能让行政机关撤销对你的处罚,但是无法撤销该机关的文件。
法律规定的复议前置的范围是很有限的,一般仅指以下几种: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5、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除了上述几种需要先复议以外,都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

可以。对大部分行政行为的诉讼都不是复议前置的。对于行政征收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先复议再诉讼,所以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