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有没有续签合同现在公司倒闭了该如何赔偿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28:17
我是2007年4月1号入的职,到2008年3月31号满一年,公司答应给我们续签合同的,但是一直拖着都不签,现在公司要倒闭了.公司就打算给我算清这个月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是否还该给我一些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如果单位无法证明属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则可视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因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你们没有续签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公司的标准像你支付。

不然还怎么办
公司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应该要给与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