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43:09
疯了.
疯了!
维多利亚大酒店在我们募集抗震善款的时候,他们大堂经理捐了1元.我们把感谢信贴出去,感谢父老乡亲捐款,附了个捐款名单,上面有
"维多利亚大酒店 1 元" 他们维多利亚的人把我们的感谢信全撕了不算,还找到我们学校我们班,说那是员工捐的,跟维多利亚没关系.我们班主任辩解说,孩子初衷是好的,他们以为这是代表维多利亚捐的.他们说让我们写声明,要澄清那是他们员工捐的.班主任答应了.可他今天下午又找来了,说让我们写道歉信,语文老师马上和他辩论了起来,可他最后撩下一句话,这影响了他们酒店的名誉.可这钱是大堂经理捐的,这难道侵犯他们名誉权吗?!

大堂经理捐款没说是代表大酒店,那就是只代表个人不代表集体,校长捐钱不说代表学校能算是学校捐的款吗?只凭感觉不行。他如果说:我代表大酒店捐款1元,那就不是个人的行为了。

必须说,哪怕是那个酒店的总经理捐的,在法律上他也只代表他的个人行为.
不能代表酒店.所以,你们还是公开声明事实比较好.

这种问题,一提及法律的话,你们肯定是比较不占上的。。

他捐的时候有没有说是代表集体捐的,如果没有,或者你们不能证明是代表集体捐的那就要写道歉信了。不然可能会被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