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合同需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6:04:06
我是2006年8月签订为效3年的合同,合同规定3年内如果因为考研提前终止合同,要赔偿2个月合同工资。现在有新劳动法了,我还需要赔偿吗?原来单位的合同是合法的吗?谢谢

原来的合同无效了,它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侵犯了你学习权益.但是你在这家单位工作,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你不是去学习,而是到其它单位工作,那你就需要给单位赔偿损失,像你这样是为了学习深造,完全有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交纳违约金,反而单为要给你工作过的时间予以补偿,2006年8月签订的合同,应该给你3个月工资的补偿费.

新法不具溯及力

原来的合同是合法的 所以一切按原合同处理

1\新劳动合同法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只能说:原来单位的合同规定与新劳动合同法有冲突,需要变更。但不能说原来合同是不合法的。

1.首先需要了解你是在哪里,我在上海,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违约金规定就很明确是只有培训和保密义务可以约定.你需要查找下当地的劳动合同条例,找不到打12333也行.
2.违约金是分段计算的.就是说比如违约金约定是5万服务5年,那过去三年,还剩两年,就只需支付2万.
3.能协商最好的了。
4.法规肯定是适用以前的法,因为你的合同是08年前签定,劳动合同法对08年前的已经签定的合同并延续到08年后的都不朔及的。

具体问题是可能要支付违约金的。

我国的法律不具有溯及力

因此不能适用新的劳动法

所以你违约,就要按照当时约定的合同来进行赔偿

我国法理学中,对法的溯及力有这样的规定:
1、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
2、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3、按照这种规定,你的情况不适用新劳动合同法了,应当继续履行你们之间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