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继承之类的法律案例,请懂法律的朋友帮个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06:21
刘某,张某于1997年结婚,结婚当年生下一男孩刘晓一,1999年又生下女儿刘晓二。2002年刘某去了东部某城市打工,在那里认识了一同打工的何女士,两人由于工作上的机缘最后走到了一起。2004年两人生下一女孩刘笑笑。2007年12月26日,刘某在一次车祸中遇难,刘某的母亲因丧子之痛而一病不起,并于2008年3月4日去世。2008年5月12日,上小学的刘晓一、刘晓二在地震灾害中一起遇难。2008年5月14日,被掩埋在废墟中的张某被成功救出。2008年5月15日,刘某的父亲从废墟中被救出3个小时后抢救无效去世。
现有如下财物:刘某与张某在老家有一幢楼房,地震中被毁。两人有存款三万。刘某与何女士共同开了一个小店铺,价值8万元。刘父刘母有一幢房子,本次地震中被毁。两老在银行有存款2万。
请问:以上财产怎样处置?

刘在2007年12月26日过世时有遗产8/2+1.5/2=5.5万元;
张某刘晓一刘晓二刘笑笑各可继承\5.5/4=1.375万元;
张某此时共分财产2.875万元;
何某分得共同财产4万元;

刘母过世后,刘晓一刘晓二刘笑笑合计可代位继承5000元;
刘父此时共分财产1.5万元;

刘晓一刘晓二遇难后,张某可继承其二子的财产;
刘父过世后,张欢欢一人代位继承其财产1.5万元;

具体数据请自己计算.

拿5。12说事,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