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3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0:20:54
某商店委托运输公司将一批木材从四川运到上海,途中有一个体老板李某要求其将货物直接卸在南京,运输公司查看了该商店与其签订的合同,确认本批货就是商店准备卖给李某的后,为保险起见又给商店发去传真说明情况,时过两日见商店也未回复,于是便按李某要求卸货南京。后商店接货不到便要求运输公司赔偿,运输公司辨称他们也是一片好心,可商店称和李某的合同后来有变,运输公司擅自变更交货地应付全责。

运输公司未征得货主同意擅自变更交货地应付全责。

卸货地变更合同时应是李某和委托公司变更,李某向委托公司发传真之类询问,在一个星期内没有得到通知便合同更改成成立。然后,再由,委托方通知运输公司,来更改他们之间的运输合同。运输公司好像是受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