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产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52:59
各位律师:我为一套房产不堪烦恼,希望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小弟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我从小户口就在外公外婆家,房子性质是承租房,后来1996年旧房改造,我们3人搬了新家还是承租房,后来2003年5月外公与外婆同意我把房子买下变成我个人的产权房,由于外婆是文盲,所以除外公亲笔签字外,外婆是敲的图章。当时我正在部队服役,外公由于是癌症晚期所以要讲房子转给我。与是我就委托我妈带我办理。去年2007我因为结婚想把房子做婚房,没想到舅舅突然说自己离婚没地方住。于是我就把房子临时让他住,我住到了女方家里并且把户口迁走,准备等外婆百年之后卖掉房产。没想到舅舅教唆外婆说当时不同意,也不知道我买下该房产,上面的印章也不是亲手盖的,并说是我私自刻的并且侵犯了外婆的权益。要求法院推翻当初的买卖合同,回到原来的承租状态。
1。请问这官司我怎么打?外公亲笔签字,但是外婆现在说外公侵犯了她的权益。(外公已经去世)
2。如果回到承租房,我的户口不在里面是不是就变成外婆一个人承租。
烦请各位帮我分析,或者那方面着手寻找证据。
问题是现在找不到他在邮局和社保里有敲印章的记录,以前都是她自己盖的,这几年来都是我父母代领的,邮局记录只保存一年,社保2年.外婆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和挡案.
我现在是完全产权,自从吵架开始起物业管理费我舅舅就开始交了.

现在房子已经按房改政策买下,产权人是你,已成事实,法院不会判决推翻当初的买卖合同,回到原来的承租状态。
所有的购房时的资料,公房管理部门都会存档的,如果法院受理此案,自然会去调查。
你外婆的私章不会只用在这一次,是不是你私刻,一比对就知道。

你外婆就是告,也只能告公房管理部门,他们会准备相应的证据的。
你是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子,是否符合购买条件是由房管所审核,既然已经办下产权证,说明当初所提供的资料是没有问题的,这件事与你无关。
你外婆过去应该有工作单位,领工资时也会盖章的。
还有,从法律角度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你外婆说你私刻她的私章,她要找出证据证明公房管理部门的购房申请表上的私章不是她的,而不是由你来找证据。

这事很棘手,因为当时你没有做司法公证,不过你外婆的官司也不一定能赢,这案件已经过了二年的上诉时效。
如果真的回到承租房,你还可以申斥,户口的迁移派出所是有记录的,法院会查的。

你至少有一半

产权人现在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