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100分 关于三方协议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57:43
我是今年毕业,现在学校让签三方协议.但我还没找到工作.如果是盖章的话,倒是有地盖,只是还得托人,不明白三方到底管什么用,值不值去托人盖章.
盖完章之后是就没事了么,不会说我盖完章就在法律上属于这公司了吧!又或者国家的什么部门,去那公司跟他们收什么三险的钱.不会产生别的什么问题吧? 另外干部身份有什么好啊?

邓小平曾提出: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属于人才范畴,在过去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毕业后都是国家分配工作,到了工作单位就有干部身份,其归人事部门管辖,在过去人才服务中心只接收中专以上毕业的学生(即人才)。而中专以下毕业的都是工人身份,其归劳动局管辖。干部分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而我们统称说的干部身份通常说的是技术干部,我们有了干部身份就可以走技术路线,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等,这些都是人事部门负责评审的。而工人则是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等,这些都是由劳动部门负责评审认定的。我不知道这样的解释能不能让你明白干部身份的意义,如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单位已经不受此约束了,大家都比较认同能力,而不在单单认同学历。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是比较认同的!况且没有干部身份无法进行职称评审等等,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保留干部身份,因为日后再补办的话会很麻烦!
三方协议是一个历史的遗留问题,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人才是派遣的,工作是分配的,由不得自己,你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是人事关系,不存在所谓的“劳动关系”,有单位一天就有你的一天,人才流动也很难,不是想走就能走到,除非走人事调动。如今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原来的人事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大量的人才流动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就使原有的人事政策显得苍白无力,管理者也知道靠人事政策已经不能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出台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你说的三险跟三方协议无任何关系,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三方协议是属人事政策,只是处理户口、档案等等的一个手续,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人才派遣后一年内不允许流动,如果一年内流动需到学校办理改派,派遣到单位一年后转正定级认定干部身份,允许流动,但如果改派需从改派日起计算。
如果还没定好工作单位的话,我建议你和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签署三方协议,将来去哪办理手续也方便,你说的三险需要你的用人单位为你缴纳,并不是你的派遣单位。不知道我说的够不够明白。如果不明白加我QQ:250147549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