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合同法题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9:42:5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查知有确切材料证实乙公司已经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知道答案的谢谢告诉我啊~~~~

D
如果约定甲先出物,但甲发现乙没有能力给钱 他可以不出物,这叫不安抗辩

选D
根据合同法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D
因为,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而且一方有先给付的义务,同时另一方有难为给付之风险而且未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