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关于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27:21
我2002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市政工程公司(负责当地道路建设、维修、排水设施、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事业单位),但是单位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就要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所以单位想借着精简机构的名义辞退我们,我们在单位工资很低,而且经常加班加点而无任何报酬,各项社会保险等也都没有,也就是除了发工资之外什么也没有,并且工资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拖欠着,今天离元旦仅仅只有4天了,可能今天公司就要下发通知进行清理临时工,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我们应得的利益有哪些?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高分悬赏!
今天单位已经下发文件给各个科室的主任了,大意是因为公司经营困难,经双方协商(妈的!跟谁协商了?),需要临时清理一部分职工(原文比这个委婉多了,我没看到),希望这部分职工要以大局为重,然后拖欠两年的工资从2007年12月开始跟随正式职工按月发放,2年内发放完毕(超级混蛋!人都被辞退了,工资还要按月发?),并且让职工签字认可,如果不签字认可那就意味着连这点起码的权利也要放弃了),我们这几年来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有时候甚至通宵达旦的在施工现场,没想到结果居然是这样!没有任何保险,没有任何福利待遇,过春节连桶花生油也没有!工资每个月仅仅800元!还拖欠连年不发!恳请热心的人再给我们这些苦命的兄弟出出主意!多谢了!

你和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他对你不仁,你也对他不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1、确认劳动关系。只要你在公司上班,接受公司管理,领取公司工资,则劳动关系一定会被确认。确认后,其他问题就有了解决基础。
请求2、补发拖欠工资并要求付息。这个对方应该没话说。
请求3、支付加班工资。但这需要你举证证明你加班了。包括何时加班、内容及加班时长等。对你来说,可能难度比较大。
请求4、补交社会保险。目前,一般来讲,各地劳动仲裁机构都不受理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仲裁请求。如果你那里受理,仲裁委员会会要求公司给你补交,如果不补交,会罚公司,并给你按工作至今的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补发一笔赔偿金。如果你那里不受理,你可以到受理的机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也会给你上述的处理。
最后
你的情况还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该法自08年1月1日施行。正因为如此,公司才打算辞退一批人,规避法律。目前像深圳华为、家乐福等公司都有类似的举动。

1、企业不能辞退你,因为企业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没有约束你的机制,因此,他就没有合法辞退你的理由。这是你没有签订合同的唯一优势。
2、如果企业想合法的辞退你,他必须与你签订一个短期的劳动合同,再依据合同期限,到期后终止。现在依据你的情况,企业至少要与你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据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企业提出终止的,也要向劳动者赔偿。因此,一定要拖到明年签合同。
3、要求企业从2002年你工作当月开始补建社保。
4,以上三条都是你的全力,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如果企业不接受,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告他。你最好能收集一点你与企业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
(工资条、工资卡、有自己名字的公司文件或证人等,另外,3人以上起诉可互为证人)。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就先不和企业谈条件了,以找工作为名,让企业给你发个辞退通知或离职证明(正规企业录用新员工时,都要此证明)。此证明一旦拿到手,就主动了,你就有了证据。
5、如果什么证据都拿不到,证明也不给开,只能说胜算少一点,不是没有希望。还是要和企业谈,谈不通,仍然告他。你可以在诉状中尽量多的涉及企业人员。此时,企业负责举证,证明你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将所有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