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法律问题,想问问懂行,和懂法律的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3:19:45
我在2005年,借给朋友60000万元钱买楼,我的朋友没有别的财产,只有这户楼房,可是到现在他也没有钱来还我的欠款,还在2008年,把楼给了他儿子,而且他从买楼到现在,也没有办房证,现在他儿子也没有办房证,只有买楼时的一张发票,请问我能起诉他,保全他的楼房吗,法院能支持我吗,那位懂法律的告诉我,我在这时谢谢了,

可以.

完全可以.在你提供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相信法院会支持你的.

你有借条吗?或者他承认借你钱了吗?承认的话把他的话录下来作为证据,然后上法院起诉

可以委托律师去起诉啊

借款不还当然可以上法院告他,但是能否采取财产保全就另一回事了。
保全必须是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但是连房产证都没有,法院怎么能判定这是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呢?

因此,本人认为,起诉可以,保全楼房可能不行。

可以 你可以行使你撤销权 因为你朋友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你债权的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