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19:13
我已经在6个月前协议离婚,现在我发现我前夫在离婚前就与一女子关系非同寻常,我很生气,认为自己受到欺骗与耻辱,我打算决不放过他们!我现在手头掌握有:
1.他们通话频繁的记录清单(该通话记录日期是离婚前3个月),
2.一张他们到宾馆开房的入住记录,有他们双方的名字(但这张入住记录的日期是离婚后3个月).
我要以此为理由为自己多争取财产!惩罚他们!请问我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仅凭这两样,难。你应再搜集些离婚前证据。开房的证据是离婚前的,把握就应大些,另外你要注意取证方式方法的合法性。

1.你们是协议离婚,离婚时已将财产做好分配,是双方合意的表现。
2.如想多分的所分割财产,需要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即要证明你前夫在离婚之前的有过错证明,根据财产分配中有过错方少分得原则,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的。

比较困难一点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的条件的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
你手中的证据不太充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可以的,如果你的证据能证明你的配偶存在过错,如果你是无过错方,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候给你适当的补偿。

但是你的证据正能证明他们在离婚后有关系,不能证明你的配偶在婚前有过错。那样就不能给你赔偿了。

通话记录频繁,不算有力的证据!
宾馆开房记录还是在离婚后三个月!
不过我感觉可以在这两个证据中做点文章....

有点难度,但可以争取。可以进一步联系,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