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案例分析题,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56:29
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承担责任。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总会计师解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大家帮我看看阿,我只要正确答案,我马上就要考试了阿。..
T_T.. 泪奔...
1. 董事长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理由:《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董事长作为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虽然董事长临时出差在外,但他仍然是单位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仍然需要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事实上,该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是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2. 总经理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理由:《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总经理负责单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许多财务活动和经济业务事项是在公司总经理的指挥下进行的,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该公司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3. 总会计师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理由:总会计师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来源:http://www.chinaacc.com/new/15/21/46/2005/12/wm5752489132150024074-1.htm
这是高会的题?~
1、董事长授意总经理调整会计报表,陈述不合法
2、总经理是公司会计责任人,应该对公司责任人,陈述不合法
3、总会是会计负责人,应该对财务报告负责,陈述不合法
4、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报告中会写明要求公司对提供给他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性负责,此例中,事务所明显串通企业完成虚假报告
所以 以上的陈述都是没有道理的,具体法律条文一下子说不来,当然主要是会计法
貌似我做过类似的题目,三个人都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