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学法律的朋友请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39:29
故宫博物院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极文物进行摄影,编写说明文字,不久后由紫禁城出版社和香港商务印书馆分别出版.
1999年某出饭社出版了某大学教授编写的<<宋清瓷器图录>>一书.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出版社获利9万元.
2001年故宫博物馆向法院起诉,告出版社侵权.称其非法使用原告图片790张,抄袭文字图片说明.
请问这里的侵权行为是出版社还是大学教授?请具体分析.如果出版社事先知道作品有侵权嫌疑,是否有义务禁止侵权作品出版?
复制粘贴者可以不用回答,因为我绝对不会给你积分的.

首先,大学教授出版的目的是商业用书?学术?教学?不同的目的导致的法律适用不同,商业用书的话应当载明引用资料的出处详情及支付一定的费用(尤其在引用数量达到一定比例时)。学术和教学则只用载明出处即可,但引用不得超过法定比例,否则视为侵犯对方知识产权。
其次,出版社有义务审稿和为自己出版的刊物负责,即应当查明即将出版的刊物是否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事实,若明知有却仍继续出版的认定为侵权。疏忽和过失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主观是否有过错,但仍不妨碍它应负责的事实。

一 出版社侵权
因为大学教授引用图片的话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二 有义务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