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特殊房屋产权,应如何过户费用最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10:17
有兄弟姐妹4人,父亲在世时原单位建房,当时兄弟姐妹都不愿意要此房屋,故由我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证名仍为父亲,现父亲过世,此房屋母亲及兄弟姐妹也表示不要此房屋,我如果要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如何办理且费用最低?诚望各位给予回答,诚谢!

该房屋原产权人去世,只有将该房屋继承到新产权人名下才能进行交易。根据婚姻法,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拥有,只有把房屋继承在其母亲名下最省钱,如果过到子女名下,一半为父亲的,可以继承,一半为母亲的,只能赠与和买卖。
所以,先将房屋过户到其母亲名下,在过户到买受人的名下。这样费用最低。

由母亲及兄弟姐妹书面表示放弃该房屋继承权,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