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用个人正常休息时间去加班,这算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02:20
我明天上午是正常的休息,但是公司让我去加班干活,也没有加班费,总之就是白干活,这算什么?他侵犯了劳动法吧?
给我讲讲 急,还有就是我没签合同...是个临时的,还没转正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没有签合同,但是临时工为你单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加班也应有加班费补偿的,你是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看是什么公司了。看这个公司对你是不是特别重要。加班是不是可以提高你的专业素质。是不是你很喜欢这个专业。然后再自己做出选择。

现在多半是私营公司,不签合同,你也没辙。还是想别的办法吧,比如建议你去上学吧,总比不给钱的好,还学点知识。

那像这样最好去找个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