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续签时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56:13
我单位马上要组织续签劳动合同,目前分别有连续工龄9年、8年、7年的员工。我们是否可以让他们统一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还是要分别签订1年、2年、3年期劳动合同,望专家解答为盼!

按实际情况,对于劳动合同的续签期限,由于属于可以进行约定的内容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这个问题涉及《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问题。相信提问者的目的也在于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完全可以全部签订三年,但是等三年以后再签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需要说明:合同期限的长短要因人而异,如果一个职工非常适合单位,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何乐而不为呢?目前的员工情况来说,要是想单纯规避的话,可以签订三年的!

同意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