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06:03
我05年12月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公司给我缴纳了社保(五金),我个人的工资也又扣除社保,然后07年7月辞职在家休息,直到08年6月又找了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公司将从08年6月给我交社保,我想请问07年8月到08年5月期间的社保我一直未交,我现在打算补缴这一时间的社保,是否可以补缴?我去社保局咨询,社保局说补缴不了,理由是只有国营企业的正式员工才能补缴,然后我就想那这段没缴费的就不交了,社保局说这段没交的没又关系,因为社保是按你交的月份来累计的,12个月累计算一年,累计到一定的时间,等老了还是可以享受待遇,但我又听周围的朋友说,这段欠费的期间不交也可以,到老了也可以享用待遇,但因为欠费了一段时间,那么第一家公司缴纳05年12月到07年7月这段时间缴纳的医疗都要作废的,08年6月第二家公司缴纳的医疗以后才能享用。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

1.养老保险是累计,这个问题不大,可以接着原来的交

2.关于医保,是否作废要看你那里的具体规定了,有的地方是累计,可以像养老一样接续,有的地方超过一段时间不交,以前的就作废了,以后只能重新计算参保时间

3.如果确实是作废了,你也没有办法的,只能等新单位给你参保后才可以享受了

我也存在同样的疑惑,特想听听专业人士的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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