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次情节应为“故意伤害”还是“蓄意伤害罪”?将如何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33:39
我姐姐的男友趁我家中无人,持刀闯入我家并踹开姐姐房门,将我姐姐砍伤造成十指齐断(现已接上仍在治疗期),颈部割裂缝五针,并放任我姐姐血流如注,试图阻止他人救助,(导致姐姐在送医院后只剩百分之30的血量)危在旦夕。后自杀未遂,已被逮捕。请问次情节应为“故意伤害”还是“蓄意伤害罪”?将如何定罪?凶手其家人极不配合,医疗费用拒绝支付是否会增加量刑?

232条 故意杀人罪 这是故意杀人的未遂而不是你说的234条故意伤害罪
未遂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从你的材料来看,此人拒不合作,不承担责任而且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在量刑幅度上我个人认为会在12年以上的
没关系,他们不主动掏钱 你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的话可以要回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但是很遗憾你没有办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但愿你姐姐你挺过去,心里的创伤是最难愈合的

建议你和公安局,检查院就案件多沟通 争取多一些经济补助
祝你 姐姐早日恢复健康

lz啊,这样的事别在网上问啦,找个律师,上法庭吧。这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了。另外哪有什么“蓄意伤害罪”啊。

不过想来是你姐姐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了吧,否则人家何苦要来同归于尽,并且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只可怜他运道不足,未能成功。鄙视你的姐姐。

他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这种情况应该会判十年以上~~如果他认罪态度较好,又主动对被害人做出赔偿并能得到被害人原谅的话或许能判少一点。

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