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享有选举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5:17:27
对于在我国长期居住的无国籍人,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是都没有选举权
具体要参考什么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才能得出结论。
谢谢大家了~

我没有法律基础不要骂我:p
哦谢谢大家了那因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呢?

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从以上三个条件看:

首先,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依照《宪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其次,无国籍人却又选举权,虽然长期在国内居住,但只要没有国籍就不是我国公民。

第三,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刑满释放就有选举权,如果还处于剥夺公民权利期间就没有选举权。

拓展资料:

法律意义上的选举权,指的是公民享有的选举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什么人有选举权,什么人没有选举权,由法律规定。

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