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问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54:45
你好,本人在今年一月和人家KTV打架我们有六人对方有十几人,也、扎了人家东西,被公安抓了,每人罚了3000元,以为现在都没事了,在6月4号公安又抓了我们其中的3个.说人家是轻伤害.每人又罚了2000元.说是人家现在要起诉我们.让我们和对方协商,我想知道半年的事他们还可以起诉吗?如果我们掺于打架的人没有全部到还会起诉吗?向我们这样的事公安会在网上通缉吗

公安对社会治安部份已进行了处罚,以一事不能二罚的规定来讲:他们不能再抓你们。至于轻伤害,不属于公诉而属于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法院自己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才对!你们可对此提出行政复议,并请界定打架性质是“寻衅滋事”还是“打架斗欧”,这样才好确定是“公诉”还是“自诉”立案程序。

当然可以起诉
可以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