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怎么理解。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4:55:24
本人上班途中,机动车擦到,摔倒,当时身体也没什么感觉,也就没打110,继续骑车向前走,没多会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查出内脏出血,做了手术,当时单位的人也来看过,说出院再谈,一等等了差不多快一个多月了。认定工伤自己也不懂,网下查了下:“(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又看到有的说找不对方车辆算不算工伤。但那也是有原因的啊,法律上有这句吗?还请明白的说下,在这里先谢谢了。
公司什么保险都没给交。。。。最好的办法我该怎么办。。
补充:问题关键是当时没报警。。。又找不到对方车辆,怎么办。。。

先批判你!
  你是骑的自行车吗?骑自行车怎么会被机动车擦到?
  你违反交通法规了吗?
  这个问题一些地区法有规定,总的来说“上下班途中”算是工伤的,只要是在和理的时间内。

  工伤认定办法自己看吧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