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8:00:50
现在公司里签下了合同的人很多.但是有些人不必要.想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关系.但不知道赔偿金额是多少.请各位帮个忙.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采用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终止劳动合同只用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要从用工之日起计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办理。
如果公司的员工合同期限都比较长,公司又不想等那么久,那最好能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按以上标准计算经济补偿。但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又不能提出正当理由,还得必须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还是不愿意履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不用再支付补偿金。

前两楼你们没看清问题啊!
楼主问的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的,除了两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1.服务期违约;
2.竞业违约。

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用人单位对员工实施了名副其实的专业技术培训,能够出具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票据;
2.用人单位与被培训的员工订立有约定服务期的协议。
3.被培训的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前辞职。
以上3项必要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