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27:56
本人的母亲已经病逝,外公外婆有一套房产存款若干,外公外婆共有4个孩子(我的两个舅舅,一个姨和我母亲)请问如果外公外婆百年之后过世本人是否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给以肯定的答复 感谢
有的朋友已经给出了代位继承的解答 但是本人还是想知道这个代位继承需要办理什么相关的手续吗?也就是说在财产分配的时候需要不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只有你自己的话,你享有代位继承权利。如还有其他继承人,需做数额分配。

代位继承不需要手续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有的,法律上叫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你有权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一部分遗产

你有继承权,但只是你母亲的份额之内,即四个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有遗嘱的话,要优先参照遗嘱的内容对财产进行分配。
代位继承就是你代替你母亲的位置来继承你外公外婆的遗产,是一种事实,不需要办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