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法律试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20:16
李好汉有两个儿子甲和乙,甲与丙结婚后生有丁。甲死后,丙一直照料李好汉的生活起居。现李好汉死去,留下住房3间,存款3万,但未立遗嘱,问财产该如何继承?

丁作为甲的儿子代位继承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丙作为丧偶儿媳尽了赡养义务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乙作为儿子应该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但是由于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乙是第一继承人,首先乙继承,貌似丙也分得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