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房产分割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01:45
母亲去世后,老爸再婚,但在结婚前在我家院子里又盖了一套新的平房,平房盖好后2个月老爸结婚,但是在结婚之前写了分家单(农村,但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明上还是老爸的名字),明确房子分给我和姐姐一人一半,有我们3人签字手印,还有2个证人的签字手印,但结婚时没和继母说已经写了分家单。现在平房马上拆迁,继母和我们打架要分房子,说房子是我老爸的,她有权要财产,我爸并且说分家单目前无效,得等他死了才有效,房子还是他的,请问在这里分家单能不能证明房子归我和姐姐所有?再有,如果分家单有效,拆迁后肯定要有新的房子应该就有房产证了,新的房子下来后,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写谁的名字?是继续写我老爸的名字还是,还是按照分家单写我和姐姐的名字?如果应该写我们的名字,继母强行写上她的名字或者我老爸的名字可不可以?前面新盖的房子,没有写在分家单之内,到时我们应该怎么分!

因为很多问题都是很实际的,不是简单的学过法律的人就清楚。那都是纸上谈兵。我觉得这些个问题在办时向走有有关部门时问清楚。
下面是一些建议
1,有效,分家单不 是遗嘱。
2,房产证上应该写你爸爸的名字。但是你们可以拿出分家单询问办事人员可不可以写你或你姐姐的名字。
3,新盖的房子合法吗?不合法的话就不算房子了吧。但是如果也一并补偿你们了,就算你爸爸的了吧。

无效,不合法遗嘱法律是不保护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配偶父母是第一继承人。所以新平房应当归你爸妈,你母亲去世后,这个房子的房产应该由你的外公外婆你的爷爷奶奶你爸你姐和你,一共七人来平分房产。但是在农村,一般情况下,很多地方的民俗是,外公外婆是不参与你们家的家产分配的,而爷爷奶奶也是不参与的。所以这个房产就应该由你爸和你姐和你来分这个房产,各占三分之一的房产。你继母说房子是老爸的,是没有道理的,他只占有三分之一的房产。
拆迁后你们的新房子就应该包括在你继母在内四人共有的产权。拆迁时如果有补贴的话,你爸你姐和你按三分之一计算补贴。没有补贴的话,你和你姐只能各自得到新房产的四分之一了。
新房子是属于你们新家庭成员的,所以房产证名字写一个在你家当家人的名字就行。
没有写进分家单内的,就按法律和当地风俗来分了。第一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应该由他们平分。但根据风俗父母一般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