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和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59:51
我的保险还在原来的单位交着,我自己交钱,现在的单位给我补贴让自己交,如果我还想继续在原来单位交,会不会给原来单位带来什么麻烦,或者对它有什么利益损害?如果和原来单位的合同到期了,能不能继续交,还是需要再签一份合同才能交保险?如果想作为自由职业者交,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具体怎么操作?

你说的是社保吧,如果你还想在原单位交的话,不会给原单位带来麻烦,如果合同到期,那就得再续签合同才能继续交保险,如果想自己交,你的档案在原单位的话,先把它从单位提出来,你带着档案、社保转移单、身份证到当地的人才中心办理即可,因为如果是个人缴纳,必须是在档案所在的人才中心缴社保。

你指的是什么保险呀?说清楚点

你如果还是原单位给你交保险的话,你现在的单位就不应该和你签劳动合同,应该签劳务合同,因为你和原单位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你和原单位的合同到期了的话,你需要只要缴纳的话,可以交一份档案托管证明给原单位,原单位可以拿你的档案托管证明到社保局把你的社保转到个人窗口。

会给原单位和新单位都带来风险,一方面,原单位有权向新单位声明你们之间目前存在的劳动关系,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向新单位索赔;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工伤,理赔时会非常麻烦,社保基金是否支付给你工伤医疗待遇也不确定,因为你工伤保险缴纳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是一家;建议你慎重考虑。
新单位不给交保险可以先和他协商,不成的话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钱补到你的手中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