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解雇工资结算问题的个人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32:49
本人2006年4月份进厂,由于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人~本人职位中上等~
距今天至,本人已经有2年零2个月的工龄了~~我签订的是到2008年12月到期的合同!

以上是基本情况!
想咨询各位专家的是:
1.如果在7月份之前我被解雇,当日通知当日结工资,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2.如果在7月份之前被我解雇,当日通知不满一个月结工资,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另外,我每个月公司扣除我13元的社保费用~~在我离职的时候应该赔偿我多少社保钱?

以上,情知道的老师细心解答~~谢谢您

1.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要赔你两月半月的工资.
若你没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地方,那么依照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赔偿你5个月工资.

2,看清题意,是我被,还是被我?
另外,社保应该不用赔偿.因为是给你交的.

根据本人的亲身经历,像你的情况很简单,就是一个赔偿问题,公司在你所说的情况下辞退你的话,那么公司要赔偿你,具体赔偿金额有两、三个月就算差不多了,像公司面临这种情况你还想完全按劳动法来执行的很难的,有几个公司能完全执行劳动法呢,不过如果要真是上了法庭,那就要依法办事了,只是那样大家都伤神啊。
至于你的社保,我看了你的资料是广东的,不知道你是在哪里,要是东莞的话我给你个网址查一下,你这些时间交了多少钱,里面的钱都是你自己的了,你可以退掉,也可以自己继续交下去,这个不要紧的!我是在东莞,一个月交106.5元,自己交76.5,公司交30,辞职了就可以全退掉,都是属于自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