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懂法律的快来帮帮我,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25:45
我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合约,合约是在我进公司一个月就签了的,适用期是2个月,是在适用期的时候就签了,而且他们没留给我一份合同,现在我认为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想提出辞职,想马上就走,公司说提出辞职之后一个月可以走人,而且不用扣违约金,但是我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提出马上就走,并且愿意支付违约金,但是公司就是不肯让我走,硬是要把我上半个月才让人走,我是想既然我都愿意赔偿违约金了,为什么还要拖延我的时间?谁有办法可以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真的很想辞职啊,公司里面简直是监狱, 拜托大家了···

职工想要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随时都可以走啊。新劳动法对员工保护很多的。

既然你自己都向赔违约金了,最简单的办法是直接走人,等着他们申请仲裁或起诉你就行了。你可以不用应诉,裁决或判决之后报违约金就行了。

随时可以走啊
对你来说这样做最大的惩罚就是单方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你连这都不在乎还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