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个月没交房贷,银行上诉,并要缴纳几万保证金才肯撤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43:02
谁都会有点情况啊,在与银行保证之后可以按时还款的情况下,还需要交保障金吗?
国家对缴纳这种保证金有名门要求吗?
贷款之前不都是有担保人吗,这样看来担保人这项也我无任何意义了?
不是有房贷保险吗,如果可以,买保险也行!也不想吧几万块钱压在银行20年吧!
估计还要缴纳诉讼费又是几千块,从未有过的心理不平衡。
的确,有几个月没按照与银行贷款协议履行的还款义务,不过,近期也都是2个月、2个月...的还款,刚好把逾期欠款还完,银行诉讼了!要撤诉就要交钱。这样合理吗?还可以有如何解决?
向各位请教,还请高人多多指点。感激不尽!

你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副本吧,其中有借款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并应详细写明违约后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借款方在逾期三个月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后,贷款方的银行就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视同你违约,因此就会到法院以违约为由进行法律诉讼。
一般来讲,经法院调解后,如借款方同意偿还逾期拖欠贷款并保证今后不再拖欠,银行是可以撤诉的,但其中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要由你来承担银行才会同意撤诉的。一般不会要求你暂存保证金,除非你的信用非常差,时常出现拖欠还贷的情况。

看看你的贷款合同,看看相关法律,别忘了,银行和法院都是一个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