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没签合同 是不是该双倍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46:49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所以是从2月一号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