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会要求中止执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38:4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按揭贷款买卖,贷款批准,一天后卖方不卖了,经过六个月的一二审,判决双方过户,但是中间有个问题是按揭贷款已经过期(三个月),如果过户 双方还能能重新办理贷款吗,卖方会据此要求中止执行先办理贷款吗,买方要求先过户可以吗。执行庭会怎么操作。
如果执行庭强制过户,那贷款的事情怎么解决,是不是买方就可以不理会了
我是买方,诉讼中没有考虑这一点,判决中也只提到双方过户和交房,如果强制过户,我应该怎么对待贷款部分,是分次付款吗(因为不可能一次拿出),如果卖方起诉会以什么理由,法院会怎么判。

二审终审,买方不必理会执行事宜。

诚然买方未能完全履行债务(贷款过期),但这种状态由卖方所导致,卖方承担风险,故卖方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即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基於公平,强制过户后买方可以考虑支付卖方相应房款,但如此则只是买方单纯欠卖方房款而已,偿付方式不限於贷款分期支付。但按揭贷款过期后果其实应包含在卖方违约责任中。诉讼时没考虑到?

补充
对方再起诉,诉讼请求想必是要你们付钱。你们可以堂堂应诉,拉到前面的违约责任上。个人猜测法院可能会建议调解,由你们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