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06:21
我老公患癌症脑转移,出现间断性神志不清。其他继承人请了律师,在律师的诱导下立了一份代书遗嘱,我悄悄的录了音,在整个立遗嘱过程中,他说的很多东西都与事实不符,同时他也并未口述怎样处理遗产,只是由律师说,他回答简单的:“是,可以,要得,没得问题”,况且在结束时,律师说:这就是应你的意思,把财产交由某某代为保管,由某某为你出医药费。
我想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代书遗嘱是不是应该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记录书写?同是代书人也是律师,他明显有失公正,客观,谈话内容多为说我没有给我老公治病,把财产弄起跑了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代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口述,一名代书人记录,同时由两名证人在旁见证,代书人和证人身份不能重合。

还要有证人才有效 证人不能是利害关系人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一、我国《婚姻法》规定,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二、《继承法》对遗嘱的有效形式作了规定: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

三、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规定的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律师是可以作为见证人之一,但必须是被继承人(你老公)请的律师,继承人请的律师,将会被认定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你可参照我上面所说的有效要件,结合你的事情,如果不符合,则此代书遗嘱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