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49:39
有个奶奶80岁了,她让我帮她打听个事情,在这里拜托懂法律的热心人给她解释下.谢谢!
她有套房子,产权证她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爷爷已经去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一个儿子,二儿子有一个女儿.家里的户口上有6个人的名字,老人本人,大儿子,孙子,二儿子,二儿媳妇,孙女.(大儿媳妇户口不在老人户口一起) 但实际上他们都不在这个房子居住,但是户口已经落过来几年了.如果老人去世了,房产怎么分配,是儿子一人一半,还是户口上有名字的平分,还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呢?
那意思就是说 没有遗嘱的话 两个儿子平均分一人一半是吗? 跟孙子 孙女都没有关系?
请问 遗嘱是需要公正的 还是找个白纸写一下也行呢?

确定房子是谁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是以产权证上所属的名字为准。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房产证以一方名字登记的,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这种情况涉及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爷爷去世前,此房就存在,并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奶奶的名。那么还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爷爷去世时,此房就应该进行继承。而根据你所说的,应该是爷爷去世时并没有对爷爷的财产进行继承。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奶奶、大儿子、二儿子在爷爷去世后20年内都可以行使继承权,对爷爷的财产进行继承。则奶奶得2/3房产值;大儿子得1/6房产值;二儿子得1/6房产值。如果奶奶去世,则大儿子与二儿子对奶奶的2/3房产值进行分割,则分别得1/3房产值。
故,如果现在奶奶去世,则大儿子与二儿子分别得(1/6+1/3)房产值

二、如果此房是在爷爷去世后,才出现并房产证的名字是奶奶。则此房属于奶奶个人财产。则在奶奶去世时,由大儿子与二儿子分割。一个一半。

三、在奶奶去世时,如果大儿子和二儿子也在世,则对奶奶的遗产进行分割时,是与孙子和孙女没有关系的。只有在大儿子或二儿子先于奶奶去世这种情况下,孙子或孙女才有权利参加代位继承。

四、遗嘱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奶奶亲知写的遗嘱可以去公证,也可以不去公证。但都是有效的。

首先 户口跟遗产分割没有任何联系
为了避免纠纷 可以立遗嘱 如果你奶奶意志清楚的话 不清楚的话可以代书遗嘱
应该去公正一下
没有遗嘱 按法定继承 配偶 子女 父母
也就是两个儿子的 孙子孙女不能继承

你讲的不是太清楚,分两种情况:
如果该房子是在你爷爷去世前买的,哪怕只有你奶奶一个人的名字,但这房子还是你爷爷奶奶共有的,现在你奶奶在世,只能对你爷爷的这一部分进行继承,你爷爷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那对于你爷爷这一部分房产,占该房子的二分之一,你奶奶和他的子女一起继承这二分之一,如果他们有女儿的话。
等你奶奶百年之后,对于你奶奶的这一部分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由她的子女平均共同继承。

如果该房产是在你爷爷去世之后购买的,那么等你奶奶百年之后,如果没有遗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