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3:21:16
80年,父母出钱哥哥找人建了一个平房,当时哥哥办的建房批件,因为老人一直是我来赡养至去逝,88年经老人和哥哥商量,把房子给我,90年老人把房子的证件写成了我的名字。95年给我又办理了房产证。
96老人去逝,哥哥对他出工办理建房批件的房子,没有提出任何疑义。08年哥哥生病,因为平房已经动迁变成楼房,房子升值,向我索要平房折价的钱。
房子的手续齐全
问题~~~~
1.哥哥有什么法律的依据,向我索要房子的钱款。(想要房子升值后的钱)。
2.哥哥有没有权利向我要钱。
91年,哥哥全家搬去外地生活,把重病缠身的老人扔给我孤儿寡母,那时我嫂子也说,只要去外地,家里什么东西都不要了,都给我。现在嫂子要的最欢。

没有权利要求。理由:
1、95年房子已经属于你了,相当于你父母将房子生前赠与你,你已经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
2、谁所有、谁受益,房子是你的,基于房子升值的利益也归所有权人,也就是你。

房屋所有权关键要看你的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以及你们是否之前签有相关协议,但凡房产是你的,你就是合法继承人,是产权人,对房屋具有完全所有权,房子升值即得利益也全部归属你,你哥哥是没有权利所有或提出异议的,估计你哥哥并不懂该法规要求,所要钱快也只是一厢情愿的个人认为,你哥哥在建房期间或后期如果有相关财产分配协议或权属那另当别论,若没有那所要钱款是不正当的!
以上供参考!

1 没有依据
2 没有权利

但是 家庭以和为贵 适当的分给哥哥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哥哥现在病了 而且人一辈子最亲密的还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