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劳动仲裁(在海外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33:52
我是湛江人,于07年六月应聘到非洲的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工作,老板是浙江温州人,合同期是两年,去之前什么都说得很含糊,合同里面明显的出现了不平等!但是工作合同的第一条是:根据《劳动法》......!过去之后一天工作大概11个小时,一个星期最多只有半天休息,没有节假日。而且老板以保证安全为理由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08年六月我要求辞职后他以我先破坏合同为理由,要求我赔他剩余的两年工作签证费(他帮我办了三年的工作签)和回程飞机票费,否则不归还护照,我总共赔了七千七才回来。回来之前他要求我签一分合同终止的文件,那文件全部是对他有利的东西,但是好象我不签不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要去哪里申请?我能要回我的钱的概率有多大?能要求其他的赔偿吗? 帮下小弟,谢谢!

你这个问题很特殊,首先你这个公司究竟是不是在国内注册的公司?如果不是的话,而且你工作地也不在国内,恐怕国内的劳动部门是不会受理的,你就要找公司注册地的管理部门去打官司,譬如非洲某国当地。因为你属于受雇海外公司外出工作,与国内是没有关系的。

应该先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