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仲裁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03:34
情况是这样的:之前因为原公司不肯支付2个月的工资报酬,就到劳动局请求仲裁。后来,原公司觉得事态弄大了影响不好,就和我私下达成协议。内容大概是赔偿两个月工资,但是要求我撤消仲裁。
现在的疑问就是,在和原公司签定协议后,如果我不撤消仲裁,会不会将来反被原公司告一笔??
谢谢各位了`!

不会,你可以猪八戒倒打一耙的,没问题。只不过,公司会以你们的书面协议作证据,主张你们以有新协定,要求驳回你的诉求。不可能要求你赔偿什么的。我鼓励你不撤消仲裁。

不会。你和原公司签定协议后,协议上所规定权利义务即在你们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你就不能再就同一事由申请仲裁。即便你再次提起仲裁,仲裁庭也不会再次受理。所以不管你是否撤消仲裁申请,都已没有了法律意义,原公司也不能据此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