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行为在中国算是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25:03
我有个荷兰朋友,大家知道荷兰这国家吧,结婚的最低年龄是12岁,我朋友是荷兰国籍,前几个月,我朋友认识在中国玩时,认识了一个13岁的女孩子,他们二个是一见钟情,后来哪女孩子瞒着他爸妈,跟我朋友到了荷兰还注册结婚了,还拿到了结婚证,还发生了性关系,我朋友跟哪女孩子回到中国后,没有多久就到公安局抓了,是哪女孩子的爸妈报的案,请问我朋友要坐牢了,我朋友跟哪女孩子的夫妻关系能的到中国法律诚认吗,还有哪女孩子是中国国籍,我朋友才18岁

不能承认。
但你的朋友应该不用坐牢。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虽然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但按照犯罪地荷兰法律是合法的话,就不适用中国刑法。
另外,也可以找荷兰驻当地的领事馆求助。

这个按照法律来讲,不构成犯罪。
因为:犯罪地点在中国境外,犯罪结果也在中国境外,并且在当地不算犯罪(只要你别告诉我荷兰法律不给过夫妻生活就可以了。),中国司法没有管辖权利。
这个案子其实和你到美国开赌场一个性质…………

不算犯罪。
各个国家法律不同。因为他们是在荷兰结婚的。在中国并没有结婚。
公安局没有合适的罪名自诉他们。

不能承认.
并且会追究法律责任.

在中国境内,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都是犯罪!

荷兰朋友的手续不合法。小女孩没入外国籍。是你的朋友把她带过去的,在荷兰结婚也要有正当手续,小女孩没有它国的国籍,人家是不能办结婚手续的,显然男的用了非法手段。是要负责任的。当然女孩办了签证就不同了

还得具体分析。如果再结婚前在中国发生性关系的话,则构成强奸罪。原因是该女不满十四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