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超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34:43
外公外婆都没了30多年了,却没写下任何遗嘱,膝下有2男两女,遗留下一幢房屋,现在要拆迁,遗产如何继承.房子一直是我大舅一家在居住,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可有人说诉讼期超了,外公外婆没了30多年了.算放弃了!!!!!!!

房产的继承,是从原所有人死亡卡一刻就开始了。
也就是说,虽然房产证上还是你外公外婆的名字,但事实上应该是他们4个孩子共同共有的。
再说我国并没有规定不动产有“取得时效”也就是说不因为谁占据了房子长达多少年就可以用有房子的产权。
从法律上说,房子已经是老人的四个孩子的了。
只要去房产登记的地方做一下确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