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31:54
朋友是某厂家促销员.在超市工作..工作时间是上一天休一天..按超市每天的营业时间.促销员工作时间为15个小时..一个月就是225或240小时..
厂家按超市的营业时间为促销员正常上班时间..超出此外的时间厂家才算是促销员加班...按<<劳动法>>.这是否合理...
请详细说明...

由于促销员、营销员、高层管理人员等其工作性质的特点,并不适合一天不超八小时,一周不超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他们是属不定时工作制。其他的都一样!其余不懂的也可以再问。推荐你看劳动合同法,不用看劳动法,看来大家对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关心,看最新的!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需要指出的是你所说的新劳动法应该是《劳动合同法》。
根据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应当时20.83天,每天8小时。如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工作时间应当是166.64小时。超出时间应当属于加班,每月加班时间不应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每月就算上加班时长工作时间也不能超过202.64小时。那么你朋友公诉规定的工作时间肯定违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大队举报。
此外,超时劳动工资,应当是平时工资的1.5倍,如果这家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超时劳动工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限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