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某公司与德国某公司洽谈出售某种原料产品400公吨,法国公司称:“确认售给你方XX商品400公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28:11
法国某公司与德国某公司洽谈出售某种原料产品400公吨,法国公司称:“确认售给你方XX商品400公吨,7月份在汉堡交货,请汇400000欧元。”德国公司复电:“确认收到你方来电,条件按照你方来电要求已经汇交你方银行400000欧元,请确认在6月装船交货。法国公司未回复并以高价将货物卖给了第三方。
根据已知条件,回电下面的问题:
a) 法国公司和德国公司的交易是否达成?为什么?
b) 该案应如何处理?

  1. 交易未达成。因为德国公司复电中改变了time of delivery(7月改成6月),属于实质性改变,所以构成了counter offer,而法国公司未对counter offer 做出回复,因此交易未达成。

(根据CISG,实质性改变包括:pric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goods, place and time of delivery, extent of one party's liability to the other or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