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产遗产公证 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25:29
我有套房 在我死后想给孙子 想到公证处 公证 请问到公证处公证 公证人员 是否还要我儿女同意的证明 我的财产我还健在 应该有自由支配的权利吧 因为公证时 我怕要儿女同意的证明 怕他们不同意
我配偶 在 早年前 已去世 从他没有那年 就是我的名字

补充回答:如果房产证上仅有您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可以由您独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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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进行的是遗嘱公证,您处分的是您的个人财产,无需经过您女儿的同意,除非您女儿是您必须要抚养的对象,您才需要为其保留相应的份额。

当然关键还要看这套房屋的产权人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如果尚有他人享有产权,那么您无法完全处分这套房屋。

如果完全是你个人财产,你自己可以处置,无须其他人同意。
但如果你说的房子是你的夫妻共同财产,你配偶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那就涉及到此房产的你配偶相应的份额要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了。

直接写个遗嘱,到公证处公证遗嘱就行了。
注意对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中没有生活来源和生存能力的要有份额,财产总的里边,而不是房子一定要大家一起分。
你的财产你自己做主,只要不违法,不需要他人同意。

你的问题关键是看该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你没有办法订立全部房权份额的遗嘱,只能订立属于你份额的遗嘱。共有人那部分房权如果共有人去世了,就发生继承。但确认该房屋是你自己的财产,没有共有人,你可以办理遗嘱或者赠与给你孙子都可以。如果你孙子未成年,需要有监护人代理。

不需要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不需要的,你可以可以进行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