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员工被解雇后的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18:32
前几天由于和老板发生嘴角的争斗,和老板打了一架后,我被解雇了.后来老板说我的工资,还有服装的压金,全部都没有了. 第一,我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因为没有叫我们签,只要叫我们签责任书,由于觉得不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签) 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上面有一个员工被开除后,拿不到工资.但是公司规章制度都是老板自己定的.我想问下,我能不能拿到我工资``````` 拿到还是拿不到,(要是能拿到请大家把劳动法的几章几条的明文发给我,我想看看,找老板要工资去.)谢谢大家.

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二倍工资的。(入职已经超两年的,不能要求了)相关规定如下:rnrn《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n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n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n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考自赣州律师http://www.lawtime.cn/ganzhou

  你们公司制定的关于“员工被开除后,拿不到工资”的规定是不合法的。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请求支付工资,并退还压金,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你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的解释: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除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