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和省长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57:38
国务院可以管公安部之类的部级部门
省长可任命公安厅之类的厅级部门

省长能不能管公安厅的?公安部能管公安厅吗?

如果都行,那不是双重领导了-.-!~?

事实上就是双重领导.不过管理的权限还是很明晰的

公安部和省是一个级别的,假设要管里一个公安厅,公安厅的人事、财务等可能由省管,而下达任务、执行命令等可能由公安厅管,之间是一个互补的关系。

这个问题很简单^_^,把国务院当成市政府办公厅,把省长当成区长,把省公安厅当成区公安分局^_^,不就简单了么。
我最简单的概括下^_^。政府管所有的行政事务,所以,市长是政府里最大的,(相对我上面的解释),而市长以下的自然有各个部门的市局领导。例如综治,社会事务经济等等,而公安也是其中的一个躯干而已,而区长由于他本身级别的限制,自然比市局级别的领导相对而言要低一点,^_^,这个是从官的大小而言^_^,而公安系统是政府系统里的一块,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系统是身体,公安系统就是手臂,身体的是掌控整个身体的,毕竟脊椎是长在身体上的^_^,这么说简单吧^_^。

这叫纵横管理.
国务院管公安部,公安部管公安厅,主要是业务管理;
国务院管省政府,省政府管公安厅,主要是行政管理.
这样一来,国务院通过公安部主管业务,通过省政府主管行政,公安部和省政府互相牵制,而权利集中于国务院这中央政府,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既有国务院集中管理,又有省政府地方管理.

除外交军事国防国务院都可以管其实省长是国务院的直接下属不直接归主席管还要经过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