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关于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23:39
我们家有两户人住
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家两户人都有份。
但是在四年前,另一户人搬出去住了四年。

暂把我们代号为:甲;搬出去住的那一户代号:乙。

四年后的今天,他们居然说要搬回来住,这令甲非常的懊恼,可是房子是一人一半,不让他们回来住也说不过去。
甲要乙拿出房子价值一半的钱,然后甲搬出去住,乙也同意了,可是乙的经济环境实在不好,暂时拿不出这些钱。

我想问的问题是:
如果甲先搬出去,以后再让乙拿出房子价值一半的钱给甲,这样的话怕不怕乙赖账呢?
要怎么样才能防止乙不赖账呢?
乙是甲的亲兄弟.
甲不忍心让乙写字条画押.....
也不想触及法律,不过必要时可以用这个办法....

法律不相信眼泪

做个公证比较划算。。。

亲情比钱重要,目前有钱的一方不要钱,让另一方先解决居住问题,才是兄弟之道.
亲兄弟明算账,应当办好整个房子共有产权的公证文件.这是法律所要求的.

妇人之人
有句俗话:亲兄弟明算账
如果不签协议或立字据,将来出了事,更伤人心。

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最好写个字据.如果有什么也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现在的社会谁值得真正信任.写字据时最好写清楚点,以免以后麻烦

亲兄弟明算账

写个协议把

把过程写明白

由于是兄弟,你可以暂时不追讨,先让他住着,

患难见真情吗?
帮帮忙吗?
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互相忍让一下不就全欧了吗?